林委員昶佐:我要說的是,為何僑委會的設置以及華僑身分證明文件會這麼……我不說充滿威權遺毒,但這明顯是晚清時代的概念,是如此地 out of date,完全不符合這個時代了!偏偏剛剛所講的就是關內十八省的才算,藏人、維吾爾人以及圖瓦共和國、蒙古國都不算,只有關內十八省算,這種概念實在很奇怪!講到華僑身分證文件,台灣當然可以發華僑身分證文件讓他們來台灣旅遊,但前提是要先證明祖先是關內十八省,這就是晚清時代的概念!為此,我希望僑委會能告訴我,華僑身分證明文件到底有哪些優惠?請列一份給我。其次,如何才能使華僑身分證明文件符合實際狀態?希望其他國家檢具的資料又是哪些?我們所依據的概念又是什麼?這些請一併檢具一份資料給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