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委員顯智:再來,主委,你也可以看一下,這是高雄機務段的 ATP 考核紀錄表,是 12 天超速 8次那位駕駛的考核紀錄表,裡面完全沒有超速的紀錄,我們逐筆比對過,他的 ATP 考核紀錄表完全沒有這樣的紀錄,你再看,這一個考核表無法顯示超速嘛!請問主委,運安會可以接受這樣的事情嗎?大家都說 ATP 是最安全的,普悠瑪事件之後,大家要非常小心,現在你們還在做這個調查時,卻發現這個考核紀錄表根本沒有辦法看出超速的紀錄,要怎麼辦?
邱委員顯智:是,既然如此,運安會是不是可以幫忙台鐵解決這個問題或是提出一個報告,看看到底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才能夠讓 ATP 考核紀錄表可以顯示超速的紀錄?不然超速的問題是永遠沒辦法解決的,現在你們在調查這一件,但是我們擔心的是會不會又有下一件發生。主委,你覺得運安會是不是能夠處理或怎麼樣處理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