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員貴敏:是,所以他在簽收的時侯,有給足夠的時間閱讀嗎?我之所以問這個問題並不是要給衛福部麻煩,不是,我只是單純的提出,在一個民主國家,其實現在外國也有提到有無必要,因為他們在做這個動作的時候,會考慮到個人隱私權跟國家安全的維護,對不對?所以在維護國家安全時,並不是不可以做,但是你有一定必須要做的流程。我剛剛聽到次長的說明,比如雖然有給他通知書,是不是也應該要告訴這些被監控的人有這樣的情形,其實這對他來講也是好事,為什麼?因為可以避免他隨便再到別的地方,然後再讓其他的人……,因為以這個事情目前來講,是全民重視的一個問題,所以特別拜託次長,因為我們知道其實每一個國民都有他的權利,美國非常講究的一個是什麼?就是 due process,也就是你所做的很多事情,並不是不可以,但是你必須按照一定的程序,如果才能確保民眾的權利不會受侵害,他應該要被監控,你就告訴他,我覺得這個沒有關係。甚至我要請教,對於衛福部採取這樣的動作的時候,有沒有任何的主管機關知道這件事情,比如說司法院、法務部或者是其他相關的單位,是哪一些單位知道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