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宜瑾:其實現在 OTT 的平台很多,所以我覺得可以利用現在 OTT 的平台去做媒合,去做合作。除了跨國的 OTT 業者,台灣本來就有一些 OTT 業者,像民視的四季線上影視,或者是中華電信的中華影視,或者是 LiTV、KKTV、CATCHPLAY 等等,而跨國的 OTT 平台很有名的就是Netflix,其實 Netflix 有跟三立、公視及凱擘影視都有合作。我的意思是可以藉由這樣的平台,我們就直接去跟他談合作,然後去媒介現在一些表演藝文團體,我覺得這樣真的可以促成他們未來的收視大眾,我是提出這個建議給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