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同仁。大家都很關心敦睦艦隊的案子,所以才會提議成立調閱小組。我先還原一下當天的狀況,當天其實國防部長也在,以往我們處理所有的臨時提案,行政單位如果有意見都可以提出來,大家作文字修正、調整,最後真的不行才會進行表決。各位可以去調閱當天的錄影帶出來看,國防部長沒有 say no,國防部官員沒有人出來講話並發言說不接受,所以這個提案是這樣通過的。不管當時民進黨委員是否在場,而且當天有一位民進黨委員在場,並不是完全沒有,或許可能是主席疏忽了,沒有提醒大家什麼時候要處理臨時提案。首先,我認為當天在程序上行政單位沒有人反對這個提案,所以今天進行復議,某種程度等於是告訴行政單位那天他們的意見,今天的提案委員是有不同看法的。因此,我認為在提案處理過程中是有一些問題存在,尤其對未來我們在處理臨時提案的時候。第二個,對於剛剛柯總召所講的偷襲,這應該不叫偷襲,會議委員在不在場,主席依程序處理臨時提案,結果不在場的委員罵主席這是偷襲,這樣的說法我們聽不下去。不在場就不在場了,沒有參與表決就沒有參與表決,結果還怪主席這是偷襲,我覺得這是不對的。我們尊重各政黨進行任何議事攻防,或拿議事規則攻防我們也尊重,但是請先搞清楚出席開會、出席表決,這本來就是委員自己要注意的,怎麼可以責怪主席沒有提醒或偷襲呢?我覺得這是不對的觀念。因此,對於整個復議案提出並如此處理,我認為這對上禮拜在此出席開會並通過臨時提案的委員是極度的不尊重,這會不會種下惡例呢?很難講。以後就會如同剛才林為洲委員所講的,如果大家認為這禮拜處理的案件,因為我不在場、沒有參與、看不順眼,下禮拜再找人來提復議,今天是由於執政黨委員人數較多,坦白講我們也表決不過你們,進行表決也沒有意義,但是既然復議案就這樣表決通過,我們也必須把我們的想法表達清楚,當天處理的現況就是如此,沒有所謂的偷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