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委員麗文:一定要積極的偵辦。在 520 之後法務部有發出一則新聞稿,其實我也跟劉委員一樣,對於數位國家化的方針是非常的支持跟關切,剛才他是請教人事行政總處,而我想要請教關於法務部的部分,就是法務部的數位國家,據了解,法務部的作法有七大項,像第四項的部分,真的讓人有點匪夷所思,就是我們支持整個國家都應該要數位化、AI 化,但是第四項的部分是由廉政署負責,就是負責密碼破解科學辦案,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要建立一個說謊行為的資料庫,但是這項計畫只有一年的時間,且在這一年當中,只有三十、四十個樣本,並非三十萬、四十萬個,請問 AI 要如何學習?而且這部分放在廉政署就很奇怪,廉政署基本上是管貪污的,台灣哪來這麼多的貪污犯?而且為什麼放在廉政署底下?然後這項計畫又這麼小,而且現在連測謊都不能當做法定證據了,不是嗎?所謂 AI 學習就是去分析說這種有貪污的人會有什麼說謊的徵兆、講話的語氣、臉部的表情等等,問題是現在他們才發表了一篇學術論文,而且我剛剛講了,只有三十、四十個樣本,根本就是一個不可能成立的研究啊!然後你們還送人去國外學習測謊,這與你們的 AI 計畫其實也沒有什麼關係,我的意思是說,測謊本身的爭議就很高,而且照理要根據一般的、全面性的測謊來研究,可是你們又只挑貪污犯,而貪污犯人數又這麼少,才三十、四十個,表示這項研究案註定不會成立的,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