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主任委員曉星:是的,如果按照你幻燈片上所呈現的,我在這邊稍微說明一下。到目前為止我們所知道的,如果以賴院長在任的時候,當初我們送到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時候的版本,基本上是原能會變成三級的核能安全管制委員會,核研所變成相關的行政法人,還是受我們的督導。在這種情況之下,變成三級以後,由於核研所有一些相關的研發人力,基本上在這一塊的 back up、支持是沒有問題的。我在這邊要特別強調一下,如果能夠維持二級是最好,事實上我在這邊也曾經講過,我希望它能夠維持超然獨立。換句話說,如果能夠直屬於總統府的一級,我講這個有一些理由的,我們絕對不是首創,而且世界上至少有兩個國家,一個是美國,一個是韓國。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們都是一級的,韓國我想各位也很清楚,當初前任首爾市長說,要省下一座核能電廠,事實上他也達標了,但是他還是支持類似 AEC 的管制機關還是直屬總統府。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能夠維持這樣子是最好;如果不能的話,基本上如果變成三級,我們也需要有足夠的人力來做我們該做的事情,該做的事情就是除了包含核能發電以外的一些原子能和平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