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思瑤:我知道辛苦就在這裡,公共媒體、大公廣集團需要有穩定的經費,而文化發展基金是文化基本法授權,現在也沒有,換言之,我同意這會期沒有辦法馬上、此刻就列為優先法案,但至少要有個 time table,在您的方案裡,有時候立法院可以協助做球,我們有這樣的法案出來也是告訴行政院,無論如何,做為文化國家隊、發展國家軟實力,就必須去籌措文化發展基金。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支持,我們現在正在擬定論述說帖,而且有一些比較具體的構想。
吳委員思瑤:下會期有可能嗎?這會期審預算比較困難。
李部長永得:下會期有可能,我們在年底以前就會有一個完整的報告。
吳委員思瑤:所以年底以前就有公共媒體法的法案出來嗎?
李部長永得:法案不一定,我們先從文化發展基金,現在我們也在瞭解包括國內可能的方法以及國際上目前 run 的模式,再做一個完整、系統性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