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怡玎:(10 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祕書長,我接續剛才提及資訊產品的議題。我們知道當初設置太陽能板的通訊功能都撤下了,剛才鍾佳濱委員也提到,我們資訊設備的系統廠商是大同,其實換系統廠商也是不夠的,就像你現在禁用華為手機,可是你的華為手機是跟誰買的?搞不好是跟台灣的中華電信或台灣大哥大買的,它還是台灣廠商。我們大部分的電腦資訊產品其實都是 made in China,所以我覺得其實不要太意識形態的說哪裡製造就不可以,或者這個廠商是不是中國廠商,因為我覺得這個是有點沒有治本啦!治本的作法應該是你所有東西,尤其是資訊相關的產品,我們是不是有辦法在資訊安全方面如何把關?除非你真的可以找得到所有的設備都是 made in Taiwan,然後系統廠商完全也是台灣公司,不然其實防不勝防的,所以我覺得這方面我們可以認真的考慮一下,訂一個很明確的 guideline,規定這個東西如果確實會有洩密或是資訊傳輸方面有疑慮,那我們要經過怎樣的把關,即使是 made in China,如果我們的系統廠商可以確認幫我們做所有的安全檢查,那也沒有關係。當然就像剛剛鍾佳濱委員講的,系統廠商部分當然它的中資成分也是要考慮的,但是我們最後還是要追根究底,不是只有到那一層。
吳委員怡玎:應該這樣講,因為我們現在輸出的案例越來越多,以我自己的經驗,假設說突然間宣布我們都要在家工作了,我從來沒有看過資訊處有誰來幫我 set up 我的筆記型電腦,或者是我們辦公室的人如何在家可以去 access 我們國會圖書館或是立法院一些比較機密的資料,就是從來沒有一個人到我的辦公室,我不知道是不是有到其他的辦公室去做這樣的設置。因為就算是你東西都 ready 了,可是你要到各個辦公室去建置,那是要花時間的,我希望這件事是否可請資訊處說明一下,我們什麼時候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