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委員明哲:次長,謝謝你,我本來不想叫你上來。未來地方政府剛好做到這個火候,沒事嘛,你就宣布一下。地方政府,包括區公所、鄉鎮市公所,絕對超過一半不是執政黨的,我覺得絕對不可以助長這種風氣,但你們今天整個答案是覺得 OK 的,我跟你講一定有樣學樣。祕書長,現在我給你三個建議,因為你現在正好代理發言人。我良心建議,第一個,如果具有公信力,你們覺得你們願意去扛的,不管是梗圖、文宣,是中央出品,公務人員花錢去做的,我建議像這種政策說明,甚至辯護都沒有關係,一定要優先在政府的網頁、政府的社群,甚至相關的記者會來首發,你這樣子才能說:這是我的嘛!若你說:我都不敢,你們先去弄一下,如果失火了,我就不 po。不能這樣子,這是第一個建議。第二個,過去你在直轄市當過祕書長,你現在是最高行政院的幕僚長,台灣公文簽核的機制,層層節制,這是幾十年形塑的歷史,包括核稿祕書,他希望連個錯字都要抓出來,何況是內容的詳實?因為新時代變更,梗圖的正確性,簽核到底誰要做?你要比照那種公文的管理機制,我真的希望對於你所做出來的梗圖,你要敢負責。今天我很佩服你的態度,你願意來、願意面對,所以我第二個意見,就是你一定要有簽名,這是另類形式的公文,要把過去層層節制這樣的一個公文機制,也帶到這個文化。最後一個,當然,被抓到的有兩、三張,沒被抓到的可能兩、三千張,有抓到有人負責,沒抓到沒人負責,那也沒有辦法。但我覺得那天在行政院後的記者會,做這樣一個單獨的說明,而且是錯誤的,我覺得非常不恰當。我對你的期許是,你在兼任行政院發言人這段期間,就本席剛才提出的一些建議,和很多委員對你的質疑,能不能建立一個比較明確的中立制度跟遊戲規則?你可不可以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