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委員美玲:在此本席也想替行政單位說句公道話。再來,說到防疫,剛剛祕書長您早上也有提到,就是因為防疫的關係,所以我們減少召開大型的會議,以工作小組的方式來進行,那本席在後面的頁數也有看到,好像「中央癌症防治會報」因為它有所謂的幕僚機關或單位,它有個主責單位就是衛福部,衛福部可能就會以小型會議的方式來進行這個會議,所以這個會報可能在這段期間就沒有再舉行了;還有「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這可能是屬於食藥署的業務,所以食藥署可能在私下他們本身也有這個小型會議的進行。可是本席必須跟行政院這邊反映有個族群可能會被遺忘了,像在防疫期間,我們新住民就是因為沒有一個專責的單位,那會報也因為疫情的關係而沒有召開,所以在防疫期間新住民這個族群其實可以說是被行政院給遺忘了。經過本辦一再地跟各單位協調,當然我們也很感謝行政部門各個單位的配合,讓很多防疫政策可以在新住民這個區塊得以來進行,可是我們還是必須要反映,我們是不是應該讓新住民這個區塊有一個專責的單位?舉個例子,像防疫期間一開始我們的口罩是用實名制嘛,那時候是規定領有健保卡或身分證的國民才可以到藥局去購買口罩,一開始的時候是這樣。後來是本辦找了移民署來詢問這件事情,移民署剛開始說這是食藥署的事,跟移民署沒有關係,所以我們又找了食藥署來做協調,到後來才說 OK,領有居留證的新住民也可以利用實名制的方式去購買口罩,所以變成說一開始都還是要經過協調,我們才有辦法讓新住民也享有這樣的政策跟福利。再來,我們有所謂振興政策的這部分,不管是三倍券、農遊券、動滋券、藝 Fun 券或是客庄券,剛開始的時候都把未領有身分證的新住民排除在外,因為我們沒有一個專責的單位,所以剛開始我們也是去協調經濟部有關三倍券的事情,建議領有居留證的新住民應該也要納入,因為他們也有繳稅,然後也有勞健保,他們也有盡到國民的義務,所以他們應該也要被納入,到後來才被納入;農遊券我們也協調農委會;動滋券是去協調教育部;藝 Fun 券也一樣,去協調文化部。我們就是一直沒有一個專責的單位來做這些事情,所以本辦在防疫期間幾乎成了一個小型的新住民委員會。有關這部分,本席覺得行政單位應該要有一個專責的單位來處理新住民的業務才對啊!還有防疫期間的外籍學生、外籍人士,他們在台灣停留都有一定的期限,期限到了都要回到母國去申請簽證,可是在這段時期間,我們也是不斷地跟各個單位做協調,然後再以特別專案在境內換簽證的「就地換簽證」的方式處理,我們才能夠讓這些人留在台灣等等諸如此類的事情。再來就是我們之前也協調了移民署、領事局來推動爭取彈性境外面談,讓國外婚配的進度可以延續,所以我們一直覺得就是因為沒有一個專責的單位,所以造成我們的新住民在面臨問題的時候,沒有一個可以直接去反映的單位。本席想請教祕書長,我們現在在做組織改造,有沒有辦法在這個時候來成立一個「新住民委員會」或成立一個「新住民事務署」,我們有沒有這個空間呢?祕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