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委員士葆:另外,請交易所與櫃買的董事長一起上台,我前幾天看到一則報導,本來要給金管會的黃主委按讚,但是認真一看,主委,我不知道這是誰訂的?這裡面你們是要加強 KY 公司的管理,有三大原則,其中第二原則就是對於承銷商和會計師。第一個是針對公司治理,第二個是針對承銷商和會計師,結果金管會要求,承銷商「得」在 KY 公司上市櫃的當年及之後兩年內「得」每年親訪公司。「得」就是可「不得」,你們要求「得」看它的董事會紀錄、「得」列席董事會,這個規定有等於沒有嘛!黃主委,你不覺得汗顏嗎?這等於是 KY 糊弄證交所或是櫃買,然後證交所、櫃買糊弄金管會,金管會再糊弄立法院,就是這樣子糊弄人民!交易所講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