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宜瑾:謝謝部長支持。最後,我想跟院長探討的是,是不是要好好思考把體育署升格成體育部?我知道院長最近很忙,因為整個行政院要進行組改,包括環境資源部、交通建設部,還有現在很「夯」的數位發展部等等,我很好奇的是有沒有可能成立體育部。為什麼要如此研議?其實我們如果看其他的國家,譬如距離我們最近的日本、韓國就好了,他們都是用部的層級處理體育事務。像韓國,只要有運動賽事,我們都很想贏韓國,這句話常常掛在大家的嘴邊,為什麼?因為我們跟韓國的實力有點相當,特別是棒球,所以我們如果贏了韓國就很爽,大家一直吃泡菜,一直想要贏韓國,可是為什麼韓國某個程度很強?棒球是我們的國球,為什麼韓國會這麼強?因為韓國真正是把體育的事務用部會的層級在處理,韓國的部會名稱是「文化體育與觀光部」。像日本,日本設的機關名稱叫做「文部科學省」,如果從字義上來看,可能看不出體育在裡面,不過它的英文翻譯是Ministry of Education, Culture, Spor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意思就是包含教育(Education)、文化(Culture)、體育(Sports)、科技(Science&Technology),日本將上述四項融入部會一起處理,至於歐洲,像荷蘭、英國均將體育視為部會層次業務來處理。為何將體育提升到部會層次來處理很重要?因為現行體育署的量能根本無法支撐我們整個運動產業!體育署本為體委會,馬英九執政時在2013年改為體育署,但2016年小英當選總統後,深知體育的重要,所以成立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也就是體發會,並強調,由於體育署行政層級不足,造成一些問題,為了讓跨部會業務能順利發展,並提高協調決策層級,因此成立體發會來優化、強化體育政策發展。這在在顯示以體育署的層級在推展業務時所面臨的困境,所以我們要用體發會來彌補。問題是,體育不是只有競技比賽,也不是只拿獎牌,體育涵蓋很多層面。所謂運動產業,相信院長應該很清楚,每一個運動員最大的夢想就是進入職業運動!以棒球為例,就是到美國大聯盟或日本職棒發展,這是棒球員的最高殿堂。因此,進入職業運動,進入職業殿堂,即所謂的運動產業。不過,並非只有職業運動始稱為運動產業,現在很多人到健身房請教練傳授正確的健身運動姿勢,這也是運動產業。我們培育很多運動人才,但不可能每一個都是王建民、陳偉殷或曾雅妮,因此讀體育班的孩子未來該怎麼辦?除了去學校當體育教練外,往運動產業發展才是應該的,此時國家就該伸出援手,而能伸出援手的部門就是管理運動產業的部會。依照體育署現行編制,除了競技組、全民運動組、學校體育組、運動設施組、綜合規劃組以外,就沒有了!本席一直強調的「運動產業」這四個字,並無任何組別可以處理!可見體育署層級確實太低!另外,現行六都中,有五都成立體育局或運動局,也就是地方政府的一級機關單位,因此教育局對教育部,體育局對體育部,但我們並沒有體育部!所以我希望院長能妥為研議,將體育署升為體育部!我知道這需要時間,但希望未來組改方向可以將這點納入,讓台灣被世界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