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委員佳濱:沒有接觸,那我講一下。我們以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為例,就第三條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持有第三地區公司股份或出資總額逾 30%……,過去的 30%是說,如果陸資持有 A 公司 30%就認定,但是如果它是透過 A 公司再去持有 B 公司的 30%,這會怎麼算呢?我們看一下這個圖,譬如大陸人民透過第一層持股 40%之 A 公司,再轉投資第二層持股 40%之 B 公司,兩個相乘就是 16%,所以 B 公司就不算是陸資可以持有的,這叫做「綜合持股比例法」。但是現在陸委會希望逐層檢視,分層認定影響力,只要其中一層超過 30%,就直接認定。以剛剛的例子來講,第二層 40%的 B 公司,它在第二層已經達到了,不管它在第一層有沒有持 16%,它一樣是認定。所以對於未來重大影響力,有人主張或是陸委會目前主張是一席董事即已有影響力。請教被提名人,就您過去在商業司主管這些公司的規定來看,你認為一席的董事對公司的營運有沒有影響力?
鍾委員佳濱:是的。但是電商有一個特質,電商是跨境的,我們看到各種電子支付,像 LINE Pay原來還輸給了 Apple Pay,但是從 2017 年開始急起直追,現在它的市占率已經超過了 57.9%,遙遙領先。但是電子商務的世界很難說,可能今天你是末段班,可能轉身一變,你就變成前段班了,所以這個競爭排行榜目前是暫定。我們再往下看,未來有電商擴展至電支領域,蝦皮現在可以做電支了,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說在今年已經核准了蝦皮的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請問在電商平台能夠成為電子支付之後,對未來的市場會有什麼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