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主任委員曉星:福島核災已經發生 10 年,而福島的電廠基本上是第二代電廠,跟我們的情況多多少少是類似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一般來說就設計的觀點,有所謂設計的缺失,包括人為的失誤,還有機械的 mechanical failure,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這幾個因素都包含在裡面的話,坦白講,human error 當然是會有的,但是我知道核能電廠基本上的 design philosophy、設計的原則是深度防禦(defense in depth),還有多層防禦、多重障避等等,所以我的意思是說,儘管我們科技再昌明、設計再好,但風險是一定有的,而核災的風險是這樣的,它可能發生的機率很小,可是它的結果是不好的,因為可能會致癌或是其他,所以從 total risk、就風險來看的話,它就會突然跳得很高,以這種情況來分析的話,你要問我福島核災的原因,我想當中可能有設計的缺失,可能也有人為的因素,可能也有機械元件故障等等,還有就是在緊急應變的時候,這個就最重要了,他們在最後所做的斷然處置這一塊可能沒有 make it good 或是有一個perfect diffusion,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所有的因素綜合在一起最後導致這個結果,總之,這個東西它發生的機率很小,但是萬一發生了造成的結果就會很大,我要說明的是,剛才您說它是安全的,坦白講,這要看怎麼樣去分析,即最終我們還要做風險評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