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委員麗文:謝謝副署長。我們還是會追到底啦!因為你們在這裡一定每次都保證啊!問題是最後呢?以後會不會再犯?大家就是等著看嘛!現在回到我剛剛說的「慶記之都」,這件事情是非常嚴重的,怎麼可能連一個麵包師傅都拿槍出來?剛剛吳斯懷委員已經講了,什麼叫情殺、仇殺難免?我們警察單位的存在,不就是要他們免嗎?而且這件事情不是情殺、仇殺而已,是隨便就拿槍出來耶!我們現在是在紐約嗎?是在美國 LA 嗎?什麼時候台灣的台南跟高雄,居然變成大家擁槍自重,槍枝氾濫到此地步?這件事情就蘇院長的宣示,意思就是說沒什麼大不了的。請問警政署的態度是這樣嗎?所以當然有很多人在質疑,說不同人當市長就不一樣,姓韓的當市長,警政署、蘇院長就親自下去坐鎮,嚴陣以待。現在換姓陳的當市長就說無所謂,大家不要大驚小怪,這是難免的啊!請問警政署的態度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