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委員臣遠:針對有線電視 OTT 管理的部分,剛才也有很多委員談到,目前 IPTV 與 OTT 正蓬勃的發展,所謂的 IPTV 就是類似中華電信的 MOD。我們也知道現在相關的管理,第三者納管的力道確實是有所不同,有線電視的存在時間最久,所以管得最嚴,IPTV 次之,而 OTT 是最為寬鬆的。剛才也有很多委員談到關於 OTT 的專法,對於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的期待與立法的相關進度都非常關心,是不是請主委具體回覆我們,OTT 相關的專法到底什麼時候會提出?今年會不會送至立法院?雖然之後你們可能會碰到組織改組,但是我們還是誠摯的希望在 OTT 專法的部分能給一個具體時程,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送院?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以 OTT 專法來講,草案已經有了,只剩下內部更細緻化的部分,但是在立法程序上還必須先送到行政院,之後再從行政院送至立法院。
邱委員臣遠:無論是 OTT 專法或數位傳播通訊法,其實都與現在這個數位媒體的時代相關,尤其目前的後疫情時代,更增加了很多線上觀看的人數,而它的一些新商業模式也層出不窮。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希望 NCC 能扮演好你們的角色,在相關立法的推動上要積極,但本席認為也要與各部會進行溝通,包括公平會或經濟部相關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