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委員其祿:主委好。主委,今天的專報當然就是集中在最近這些 KY 股的問題,我們先開宗明義來談,KY 股走到現在,目前這個制度下,到底還有沒有辦法好好地走下去,其實我們談的也是這個問題,事實上不但是康友出了事,其實早在 2014 年,F-再生等等也都有問題,民國 97 年行政院就在推動「海外企業來台掛牌一二三計畫」了,我們當時也期許我們變成亞太資產管理及籌資中心,今天的報告裡面,主委自己也談到這個,它還是有一些貢獻,市值差不多一兆多元,每年貢獻的股利現金大概就有兩千多億元,我們不是說它完全沒有貢獻,它當然有它的作用,但是現在還是發生了這些事情,我們要談監理機制到底要怎麼樣做得更好,這些都是要做的。在這個報告中,金管會也說,要考量他們是外國企業來台上市櫃,而且營運是在國外,有這個特殊性質,所以採行一些特殊的監理跟控管的機制,不過現在這些機制顯然有了問題,不然的話,我們今天也不會在這邊,而且現實生活中這些 KY 股受害人也滿多的。我們目前看到金管會提出來的機制,有三個面向、九大措施,我們今天就這些措施來討論一下。這三個面向包括公司治理面向、監理的面向及中資控管,在公司治理面向,本來金管會就希望加強台籍董事的比例,並且要獨董確實督導,我現在問一下,到底台籍董事比例增加的可能性有多高?另外,台籍董事增加了之後,是不是就能夠完成這件事?比如說,F-再生出事時,當時的董事長就是中國籍,後來他自己講他還有菲律賓籍,其實講白一點,董事長有好幾國的護照也不是那麼難的事,從這個事情來看這樣一個治理機制面向的改善,主委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