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司長怡超:報告委員,相對於2003年的SARS,去年2020年新冠肺炎開始時,衛福部中醫藥司、國家中醫藥所及中醫界在2月初就針對中醫藥如何密切關注國內、外新冠肺炎的疫情以及中醫藥能否參與新冠肺炎的防治開會。中醫藥參與防治新冠肺炎也就此開始,時間在WHO宣布COVID-19是所謂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甚至於pandemic之前我們就已經做了。之後國家中醫藥所結合醫學中心,包括三總和中榮,進行臨床觀察以後,這些臨床觀察包括轉醫的推行,衛福部也因此有《新型冠狀病毒病中醫臨床分期治療指引》的公布,接下來也因為有臨床分期治療的基礎,我們輔導廠商生產濃縮顆粒劑,國外疫情嚴重,能夠幫助國外,也讓我們的廠商能夠有發揮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