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委員品妤:好,我非常高興看到次長這麼直接的就肯定這件事情要修法,所以我們應該是有共識的。再來第二個議題我也覺得非常重要,次長和署長,我們一直有收到一些陳情,而且是陸陸續續的,網友也有相關的討論,但這個內容是什麼?請次長看一下,目前台灣有很多學校的校隊,他們球衣上的 logo 都和國外的設計非常相似,甚至已經到了抄襲的狀況,我的簡報上也有舉出一些例子,我已經先把球隊的名字拿掉,請次長和署長參考一下。次長應該有看到,我們隨便舉幾個例子,就可以看到很多相似的對比照片,這顯示什麼?顯示這並不是特例,而是台灣的通案。針對球衣 logo 設計相似這件事情,我要從兩個面向來談,第一個,這些比賽都是體育署舉辦的,那孩子們穿著校隊的衣服去比賽,這本來是一件很榮譽的事情,但今天卻發生抄襲的事件,教育部和體育署能夠接受球衣的 logo 是抄襲的嗎?這個問題可能要請你們回答一下。
林次長騰蛟:謝謝賴委員對這個議題的關心,尊重智慧財產權有其法源依據,這也是現代國民應該要遵守的規範,我們會提醒學校或相關的比賽,如果有使用到 logo 的話,一定要尊重智慧財產權,避免有抄襲的現象。
賴委員品妤:好,看來這件事情我們已經有共識了,你也覺得不應該有抄襲的現象發生,但再來我還是要進一步的講,因為這不只是要提醒,我希望教育部或體育署要有實際的作為,因為我認為這個問題還要進一步的來談,到底這是廠商製作時很粗糙,還是學校想抄襲?我想應該沒有學校希望自己的代表隊是穿著抄襲 logo 的球衣,剛才次長也很直接的表達並不支持這樣的行為,那我們能不能夠在招標規章裡面明確的規定不能使用抄襲的東西?或是有抄襲狀況的廠商,我們就依照採購法去記點、給予警告,並要求要改善之類的,我認為這樣比較有實際的阻嚇效果,教育部這邊應該也要拿出應有的態度來。最後,我們都知道運動球衣的設計和製造市場很大,但台灣運動製造產業現況為何?其實現在國際大運動廠牌在台灣的投資有減少的情況,所以目前這一塊的市場是由過去製作班服或戲服的成衣商來填補,這也表示其實國內還是有製作球衣的需求,所以教育部和體育署能不能夠主動一點?我在這裡可以提供一個建議供你們參考,我沒有要你們一定要這樣子做,但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想一些辦法,就是我們能不能夠提供一些協助,或是成立媒合的平台,例如:我剛才講到的球衣抄襲的問題,教育部或體育署可不可以先去調查目前還有多少學校是穿抄襲的球衣,然後我們再介入的去看有沒有辦法可以來協調與改善?不知道這部分次長或署長能否給一個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