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楚茵:我們看到在過程當中,當然現在有文策院在協助做投融資的獎勵和補助,或者是站在一個天使基金的角度來作協助,但這樣會不會有點緩不濟急?包括他如何拿出這個成效?因為一個影視作品,他會不會紅,你不知道,一個 IP 的內容,他會不會有機會能夠得到多數媒體,或者是粉絲、受眾的欣賞,他不知道,所以變成他可以拿出來再申請,比如包括在銀行端的融資,或是跟國發基金,跟文策院來做投資的時候,不像其他的產業,它可能有土地,它有機器,或者現有的資本是比較有形的,其實產業類別不一樣,還有包括稅務的獎勵部分,我們在節稅、投資的部分,可以給予更多的獎勵。主委,有沒有這樣的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