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委員其祿:主委好。我想今天大概分 3 個題目跟你討論一下。第一個,因為我們今天在談的還是投資人的保護,雖說這已經是個老題目了,但是還是值得重視。雖然我們現在一直在鼓勵海外公司回台上市,其實我想主委非常清楚,談的還是 KY 的問題。從去年 KY 這件事出來之後,就是康友這件事,所謂「康友之亂」,其實投保中心也已經接獲 4,800 位投資人的登記。當然我們也很清楚,過去就算你們很努力在做,但是平均 1 個案件也要花四年多,甚至還有很多很多的舊案擺在那裡。當然就這個問題而言,過去光在台灣內部的就已經很困難了,我們很清楚 KY 公司,就是不管它的營運總部、工廠、往來客戶、董監事等幾乎都不是本國人,所以這部分到底要怎麼究責?目前看起來在台灣都只有 1 個辦事窗口,其他也沒有別的東西,當然我們也知道,就是現在已經祭出所謂的九大財務指標監理措施等等,但還是滿不足的,主委覺得這個地方到底還有什麼可能可強化的部分?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一般來講每個國家都有企業從海外上市後來掛牌的,通常都是比較仰賴專業的守門員去治理,在 KY 公司部分,日前財委會也開了一個專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