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委員婉諭:所以我們也提出一個參考,比如說像用餐實聯制是不是應該有類似像 QR Code,讓他們掃描、可以登記之類的情況,讓他們能夠更加便利,因為我覺得對這種小吃或是流動型的攤商來說,他們如果真的要一個、一個來登記,恐怕是非常難落實的情況,而導致沒有辦法落實,所以像這些配套的部分,是不是衛福部和疾管署也可能一併來確認,怎樣做配套是比較好的,包括剛才提到邊走邊吃,如果覺得不宜,是不是就直接清楚的定義說不宜再做?因為你不太可能叫他戴口罩邊走邊吃,其實這就沒有太實質的意義,所以我們是希望配套部分是不是能夠更為清楚,讓大家有一個依循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