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部長永得:其實這兩個並不衝突。目前的狀況,對於獎補助的部分,主要還是文化部人文司有一些漫輔金、金漫獎以培養創作者、鼓勵創作者,還有相關的創作獎項、鼓勵措施都在文化部。文策院主要是做一個平台,因為它是一個中介組織,所以要讓這個創作的漫畫跟業界有一個可以結合、對接的平台,甚至去發展更多 IT 化的一些相關產品,包括影視或出版等等。所以兩者是分工合體。
高委員虹安:部長,您這樣講的話,我還是要責備一下文策院,因為我覺得如果今天你們的分工是這樣,那像是 last mile 去跟產業界最終接軌、輔導,文策院在這件事情上真的沒有做好,包含像是溝通,或者是規劃、輔導他們轉型。說真的,剛剛談到了很多,包括定型化契約,在報告裡面,我們看到的 3 個方案。定型化契約這件事情,剛剛周委員也有問到,為什麼在溝通過程還是有這樣大的問題?因為契約是雙方溝通出來的一個方向,但畢竟這是一個新的東西,過去沒有。不是像政府採購,你有一個合約直接來,大家就直接 apply 上去就可以走,不是!這個事情是你要在過程當中,先能夠瞭解對方的需求,我們在任何的談判都是這樣。所以我想請教一下丁董事長,有沒有可能像周委員剛剛講的,可以把這個定型化契約溝通的過程,還有契約的內容,儘快提到教文委員會來讓我們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