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委員臣遠:你要讓相關的業者與消費者有所適從,不然講白一點,會讓人家覺得在打假球啊!如果沒有辦法去規範,沒有辦法去明定的時候,對於他們來說,其實網路的管理本來就是相對比較困難,有時候在修法上它是一個態度嘛!本席也是支持業者要自律,因為自律才是長久之計,但是請主委一定要注意,不要讓人民的權利受損害,因為你要蒐集相關業者的意見,不同的業者有不同的意見,我想最後要負責的還是主管機關,所以不要讓我國變成專制的國家,在這個平衡之內,自由民主還是我們要守護的價值,以最小侵害的原則來介入這個言論市場,這才是廣電主管機關應該遵守的行為原則。我們希望你秉持這樣的原則和平衡來處理數位傳播通訊法及 OTT 專法後續配套措施的修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