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主任委員耀祥:關於網路盜版這個議題,尤其是最近這幾年 OTT TV 的部分,如同剛才提到的安博盒子,的確,我們和文化部、智財局、內政部警政署保智大隊等單位都有成立所謂的 OTT 平台,專門處理這個問題,因為這是一個需要跨部會處理的議題,這些研究計畫對我們規管這個部分,在政策上的確提供很多方向。當然,有些政策會隨著時間、技術的發展而有所改進,例如 OTT 這部分的立法,就像最近安博在台灣的負責人已經被逮捕。至於相關的侵權,個人的著作權被侵害由個人處理,涉及產業的部分,政府會跨部會處理這個議題。這些網路新興平台競爭模式的研究,其實對我們未來的監理非常有幫助,例如我們現在有 Cable TV、MOD,在 OTT TV 建立以後,未來這些多媒體平台如何建構?如何公平競爭?很多內容是否有露出的機會?這些在我們的相關研究計畫裡面都有提到。至於侵權的部分該如何因應,這些在研究案裡面也有相關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