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員貴敏:同意?那為什麼去年我提出來要修法的部分,卻在委員會裡面被擋?然後經過朝野協商,10 月份、12 月份兩次朝野協商,民進黨的委員仍繼續擋,你有看到喔,在你們的報告裡面,關於我提出來的修法,兒童、兒少的相關防治條例,只要出現這樣的情況,就要提高他的刑責為三年到十年以下,三年到十年以下會不會有剛才法務部提到的問題,關於通保法的部分必須要是本刑三年以上?沒有啊!如果在去年,這個法令就可以讓它通過的話,今天這個問題不是就解決了嗎?但因為在民進黨占國會多數的情況之下,它被擋下來了,所以今天我們才會看到有這樣的問題出來。如果去年你們就讓它通過的話,今天蔡總統需不需要出來講他的臉被換臉?然後高嘉瑜委員也出來告訴大家,那是因為換臉的關係,導致他變成 A 片的主角?不需要嘛!針對本院委員提出來的案子,不要老是把它當成有政黨的色彩,只要是在野黨委員提出來的,你們就一定要擋。另外一個問題,現在是在討論專法的部分,請問站在台上的幾位,你們在討論專法的時候有沒有研究國際的相關規定?外交部的代表也請上台,你們有沒有把相關資料提供給相關的部會,不管是法務部也好,司法院也好,有沒有把相關的資料送給這些部門?有還是沒有?外交部。外交部的動作很慢,那就請站在台上的人先講,即便外交部沒有給你們資料,各國的法令規定,你們有沒有去參考?有參考的,請舉手。法務部還是不錯的,法務部有參考哪些國家的法令?你跟我說哪些國家就好了,我待會會跟你走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