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委員嘉瑜:但是如何去改善?現在的關鍵就在於個資法的問題,當 A 銀行轉給客戶之後,客戶再轉到 B 銀行,那 A 銀行就沒有辦法追蹤客戶拿了這筆貸款到底是去炒房、買房還是去做其他事情?因為 B 銀行可能不會提供相關資料,而這就是目前業界普遍的現象,也是很多人利用這個漏洞進行炒房的最主要原因,金管會和銀行局在監管上如何確實追蹤各銀行都能用通案性的統一標準去要求客戶提供資料?如果只有 A 銀行負責任的去追蹤這筆貸款是不是如客戶所說做為小孩出國留學之用,還是拿去炒房?也就是之前是說要拿去留學,結果後來卻拿去炒房,這兩者之間其實有很大的差異,但銀行往往沒有辦法追蹤,甚至就當做沒這回事,這就是現在最大的問題,請問金管會如何去要求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