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廖委員萬堅:部長,其實這次因為疫情,我們發現藝 FUN 券似乎受到很大的歡迎,像藝 FUN 券1.0 共發了 260 萬份,預算 15.6 億元,有很大一部分的比例是圖書出版支出,其實這樣很好啊!出版業一直在萎縮,因為疫情關係,大家沒有辦法出去活動,可以買書回去看,我覺得這是好的事情。藝 Fun 券 2.0 又發了 314.8 萬份,預算 18.88 億元,我看了你們的統計資料,消費的比率大概有 98%、99%,還滿高的。部長也提過很多本會的委員都支持,不分黨派,大家都說藝 FUN 券是不是應該常態化,怎麼常態化?剛才部長講得很好,整個預算的增加也很奇怪,很多部門是提出公建計畫,但是文化藝術的場館興建總是有限,有了場館,沒有軟體,誰要來表演,國際藝術團體進不來,策展活動辦不起來,觀眾不進來看,這些都是軟體的文化建設。如果可以利用藝 FUN 券讓它常態化,根據文化創意發展法第十四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補助學生觀賞藝文展演,並得發放藝文體驗券。其實我在上一屆就提過文化卡的概念,希望像歐美國家一樣,其實讓民眾直接領券去消費已經是末端了。如果藝術教育、文化教育可以深植成長的階段,培養消費的習慣、觀賞的習慣,他成長之後就會認為文化藝術是他生活的一環,也是他消費的一環。除了政府的補助,他會願意把這個變成他消費的習慣,我覺得你應該向行政院爭取這樣的計畫。
李部長永得:謝謝張廖委員的指導,這個部分我們現在正在規劃的方向就是張廖委員所講的方向,甚至我們在這個月底會先就這一波藝 FUN 券做一些嘗試,會有一些新的作法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