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委員其祿:(11 時 18 分)部長好。本席想跟部長討論幾個問題,包括今天所審查的產創條例及產業園區等有關事項。首先,隨著台灣經濟轉型,經濟部將我們以前原本的加工出口區改成科技產業園區。我們確實已經到了需要做改變的時候,畢竟現在都不是這個概念了。目前這些科技產業園區基本上都從事半導體封測、顯示器、光學、電子、資訊軟體及數位內容等。譬如高雄楠梓以前是加工出口區,在日月光進駐後就成了很厲害的封測重地,也讓楠梓變成科技產業園區。用高雄的觀點來看所謂的 S 廊道,我們覺得這是滿不錯的規劃,也非常歡迎,只是在這個科技廊道裡,做的都是半導體之類的數位發展,這讓本席有個問題想就教部長。請問經濟部的科技產業園區與科技部的科學園區到底有何差別?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委員好。科技部是一站式的服務,等於所有申請都在其中。
張委員其祿:對。
王部長美花:我們的加工出口區或科技產業園區……
張委員其祿:應該也要一站式服務啊!
王部長美花:確實也是一站式服務。
張委員其祿:確實需要 one stop window,問題在於他們的產業性質差不多,就本席所整理出的資料來看,S 廊道裡有科技部業管的、有市府的,也有經濟部的,彼此間性質都很接近。早期固然需要分工,但未來這些是不是應該整合?畢竟基本差異不大,且未來數位發展部成立後,相關事項會再出現,還會再納進來,有鑑於此,我認為未來你們應該對這類園區進行整合。就部會層面來說,當然可以分工,只是園區的性質都很接近,所以是否應想辦法整合起來?有這個可能性嗎?譬如跨部會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