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奕華:有、有,新聞報導裡面提到。你們的標案涉及什麼?雙邊關係、國際參與。請問一下主委,不知道你有沒有看所謂「華視獨家」的內容是什麼?其中提到了「Taiwan Can Help」,那不是現在的新聞,是講當時我們透過「Taiwan Can Help」,然後跟德國之間連上關係,這不是叫做實質關係嗎?這不叫雙邊關係嗎?這個是新聞嗎?「Taiwan Can Help」、口罩,這都不是現在式,這是過去啊!所以這個叫雙邊關係嘛!然後,謝志偉也說到「入聯」,「入聯」是什麼?就是國際參與嘛!請問一下,哪個內容跟標案沒有關係呢?都有關係啊!主委、副委員長,不用幫忙講話啦!如果官員們都是這種心態的話,公廣集團不會進步,還會讓我們的媒體環境更墮落!所以我現在講的是,我們應該要要求一個標準,主委應該同意我說的部分吧?因為這等於是拿僑委會的錢,但是在新聞時段裡面打出自己的獨家,這一點我是沒辦法接受,若今天華視是用自己的錢,當然他可以做這個新聞,但不能拿僑委會的錢來做,標案裡面也說了要訪問這幾位大使,而且謝志偉大使部分的內容跟新聞也無關啊!他談的一樣是雙邊關係,談的一樣是國際參與啊!所以我覺得這是你們必須要好好來檢討,而且必須要追究的地方。這也為了讓公廣集團的環境更好、NCC不可卸下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