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委員毓蘭:(11時3分)部長好。交通部一直強調區間測速功能,從今年年初起全面恢復普遍架設區間測速。其實民眾一直都在詬病,區間測速儀器有可能是made in china,會有資安的問題。另一方面,因為所有的通過車輛無論是否超速都會先錄影,也就是無差別的全都錄。這對人民來講是監控,也是嚴重侵害隱私,對資料的保護有沒有規範?如果資料因為它是made in china或其他因素而被不當使用,誰來負責?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區間測速精確性的問題,今年10月9日本席接到民眾的投訴,有三部重機車同速行駛台61線雲林路段,結果其中有一部接到超速罰單,後來警政署查了之後,也經過公路總局確認,是因為網路延宕造成擷取照片時間錯誤所致,所以撤銷罰單。類似這樣的情形,109年在彰化的區間測速儀器也發生過錯誤,撤銷了3,627張罰單。如果精確性有問題,執法的公信力也會遭受質疑。請教部長,這部分可不可以儘快查明?到底人民因為區間測速儀不精確而造成的超速違規,可不可以尋求救濟?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游委員好。去年發生彰化的狀況以後,我們在區間測速照相做了很大的改革,就是由經濟部標準局檢驗,包括資安也檢驗,不會是made in china,這個是確定的。你談的這個個案是在雲林,可能是後端處理的問題,我覺得個案有問題就處理,但是過去區間測速照相功能對於降低肇事或死亡有很大的成效,所以我覺得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