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思瑤:教育要溫暖,教育要關心孩子,教育就是我們窮盡一切政策的能力來幫助孩子獲得他能夠在學校必要的學習,甚至教育要成為世代正義及階級不平等一個很大翻轉的可能,這就是為什麼說助學習更溫暖。我要謝謝教育部門,這一次3,800億的疫後振興條例裡頭,我們爭取到220億來針對孩子的學貸本金或利息給與必要的支持,這就是我們窮盡一切的能力幫助孩子,而不是製造校園的恐慌。所以我今天要具體的、完整的來論述,針對台灣現行的學貸制度需要更溫暖、需要全方位的改革,對內要調整相關的資格更與時俱進,對外是要提升留學方面的各項協助,這是我今天的質詢。第一件事情要改革的就是調整學貸現行不合理的資格,我們公共工程的物調年年調,我們的基本薪資也盡可能地逐年調,我們公務人員的薪水也盡可能來調,但是16年沒有調整學貸線,部長,簡單講,120萬在申請資格的部分,我主張要調整,在利息補貼的114萬至120萬這樣一個分界線也應當調整,yes or no?
吳委員思瑤:應當調整,16年沒調整了。我們中低收入戶的標準是年年調整,12年來全國的標準調升了1.42倍,本席服務的台北市是1.45倍,六都也都大概1.5倍,換言之,我們的學貸就是要幫助這些中低收入戶、更經濟弱勢的孩子,所以我用這個例子告訴你們,我們不可以也不應當16年沒有思考,不只即刻要針對120萬的申請資格進行調整之外,我也要求要建立定期滾動式調整的機制,yes or no?
潘部長文忠:是,委員,這一部分我們會從這樣的基礎上往下……
吳委員思瑤:好,納入政策,應當要,不能夠不食人間煙火了,連中低收入戶的標準都已經全國調升了142%,我們的學貸16年沒有變動,那沒有道理啦!不食人間煙火!同樣的,除了120萬我希望能夠調整之外,那是一個總數要提升之外,另外一個方式是我們把制度的核心做根本的改革,現在是用家庭年收入的總額來思考,這一次在疫後振興條例我們擴大幫助這些剛出社會可能剛組成小家庭的,把扶養幼童的情形放進去,同樣的,家裡如果有扶養祖父母、父母,他一樣,我們沒有把家庭扶養比在常態的制度裡頭去思考,所以追根究柢根本的核心是我主張限制的家庭年收入總額要嘛120萬一定要調之外,改革成為家庭平均收入,這才合理,現在中低收入戶的標準,還有我們內政部、蔡英文總統不斷在擴大補貼的租金補貼政策,甚至是內政部的社宅資格,都是用家庭平均收入,這才是核實反映家庭的經濟負擔,所以yes or no,研議學貸的條件改採家庭的平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