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培瑜:太好了,謝謝部長。第二,基於CRPD精神,衛福部出版了「每一個都要到」這本繪本,這講的其實就是戶外教學這件事。教育部在十年前就訂定了相關辦法,即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並補助8,000元交通費,可是十年後這個交通補助額度是不是還適合?這裡面有無討論空間?我希望在特教法修法通過後,教育部可以就此進行調整。有關交通補助辦法,其實各縣市規範不一,可否藉著特教法修法之機,就交通補助訂定中央法規作為參考依據,讓各地方縣市政府在自治教育階段提供補助,協助特教學生解決上下學問題?當然,需要考慮的事情非常多,而這只是其中一個。因為不只是交通費不敷使用,很多特教家長也告訴我們,他們會申請復康巴士,但一旦申請復康巴士可能會與有就醫需求的身障者搶奪資源,這點他們自己也知道,明白這樣做不見得妥適。再如很多縣市學校在寒暑假都會開設非常好的暑期輔導課程,但因為寒暑假沒有交通車,導致這些特教生因上下課問題無法參與學校暑期輔導活動。這是特教法修法過程中非常、非常多家長所反映的問題,為此,我想請問教育部,可否在修訂相關子法時把這些納入考量?最後一個還是與跨縣市問題有關。上次也跟部長討論過,跨縣市確實會出現很多問題,例如有很多特教生的學籍在新北,可是就學學校卻在台北,所以早上派車時是一段,下午放學時派車又是另外一段。就這個案例,我們也請教過國教署,也明白有時候就是要case by case來解決!我們知道國教署是有誠意的,但仍希望在特教法修法時,能一併討論並解決這些跨縣市問題,一方面協助地方政府,另一方面也展現教育部在普特融合以及照顧特教生的決心。有鑑於此,我們有幾個簡單的訴求跟教育部溝通:首先,盤點各縣市身障交通車規範,並提供現行身障交通車相關數據予本辦及本委員會,我相信有非常多委員都關心特教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問題。其次,因為特教相關子法真的太多,以致碰到跨縣市問題時就會產生縣市隔閡,從而造成特教生就學障礙,所以這部分也請教育部把相關評估報告送交本辦及本委員會。接下來兩點均與修子法相關,也請教育部納入考量。不管是特殊教育法或國民教育法,在修訂子法時,一旦與特教生權益有關,或與跨縣市事項有關時,請國教署與教育部共同擬定,看要如何協助特教生。以上的訴求有點多,但今天的時間有點短,不過我仍想儘快表達特教生在交通車所面臨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