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委員天麟:好。針對你講的其中第四項「爭議訊息操弄」,我想回到有關這次網紅自導自演的事情上面跟您探討一下。因為這個網紅人還在國外,會不會到案要看日後發展的情況,但是已經到案而且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的是國民黨前政策會的黨工。這個黨工本身為什麼會被收押?根據法院的說明是因為還有共犯沒有到案,為避免湮滅證據、串供、再犯而裁定收押。它提到的樣態是這樣:許哲賓使用假名、假帳號、VPN虛擬域外網路方式,用迂迴的方法發送訊息,意圖規避查緝,而且它認為有反覆實施該罪行為之虞,所以被關押。我要提醒幾件事情:第一,這件事情已經影響到高雄觀光局長高閔琳,高局長本身在這個事件的時序裡面,被用他的名稱去攻擊「Lin bay 好油」這個網紅,然後因為這樣子的網紅自導自演說自己被攻擊,換來這位高局長被很多帳號對他做人身攻擊和威脅,這件事情也報案在案了。
趙委員天麟:但在這個案件裡面呢?我尊重你說對個案不介入,但是我就進行提醒,因為今天來的也有法務部調查局,也有警政署,在大家偵辦的過程當中,我們就要求,不管是高閔琳局長這樣一個被攻擊的事件,還是有另外的我們認為跟許哲賓、「Lin bay 好油」網紅串通製造出的這樣一個事件,我覺得都有類似的情況,這樣的情況我覺得要續查,因為這可能不是個案,它可能有一連串的訊息要來造成社會的恐慌,我們認為這是相當不可取的,期勉你們要繼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