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委員發惠:好啦,不為難你啦,你是幕僚長,你也不是這個……我時間也到了啦,我不要占大家的時間,憲政慣例也沒有啦。最後我就跟大家講,光我們講憲政原理,這個大家如果唸政治系的第一堂課,David Easton政治學第一堂課畫一個三角形、權力分立(check and balance),哪一個跟哪一個怎麼制衡、哪一個跟哪一個怎麼制衡。我們總統是民選的,為什麼行政院長要對立法院負責?為什麼內閣制的內閣總理大臣要對國會負責,總統不用對國會負責?總統對誰負責?跟立法院一樣,對選民負責,這個是政治原理的基本,所以不是說我們修憲的時候獨厚總統,不讓總統來立法院,不是,因為民選的總統就是對選民負責,他不對立法院負責,所以對於他來立法院,我們修憲的時候還是尊重立法院的職權,讓總統可以來這裡做國情報告。再就國外的慣例,這部分周祕書長在書面報告裡面寫得很清楚,美國總統至國會做國情報告,總統講完就走了,你們自己在國會裡面要怎麼做那是你們的事情;在法國,我們台灣的雙首長制號稱跟法國的半總統制最接近,法國總統至國會演說完之後可以辯論,但那是等總統離開之後,你們國會政黨自己下去辯論,總統不在場,總統連聽都不聽了,還在那裡讓你一問一答。所以我覺得,今天安排這個題目也很好,讓國人從每一個層面來釐清,包括憲法層面、法律層面到憲政慣例、憲政原理,我們一一把它講清楚。好不好?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