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委員議瑩:院長,請您再看一下,目前台灣雖然沒有通過再生醫療法,但是我們有2018年通過的特管辦法,這是到目前為止,衛福部核可的特管辦法所收治的案例。我不知道部長您有沒有去做過統計,這樣的一個特管辦法的審查,每一個案例的審查時間,我剛剛初步算了一下,每一個案例審查的時間大概要3個月到6個月不等,而且是 case by case的審查,這一家生技業者所做出來的產品,即使上一個案在某A醫院通過審查之後,他在B醫院要做的時候,它還是要重新送件再審查一次,平均3到6個月,我不知道有多少癌症的病人可以等這麼久的時間。再生醫療法不過,台灣很多的生技業者不管是在研發上面、在推動上面,甚至在跟國際合作上面,其實我們都會受到許多的限制。院長,我請您再看一下這個統計,我們衛福部有要求要從事再生醫療的醫療人員、醫師人員必須接受這樣的教育訓練課程,可是您可以看到,從 107年也就是2018年有2,099人報名參加,一直到去年只剩下494人參加,那是因為大家不關心再生醫療嗎?不是,反而因為我們的法令沒有過,讓很多業者開始地下化,因為無法可管、無法可罰,所以你沒有辦法去取締它,你也沒有辦法去罰它,甚至你也沒有辦法好好地、認真地嚴格審查這一些廠商的細胞製程過程到底合不合法、到底合不合衛福部所有GMP的規定,對不對?所以您同意我的這個看法。這個是我大概擷取了幾個再生醫療的發展,包括杜元坤教授做膝蓋軟骨細胞,應該是台灣的首屈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