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永康:大家好。今天這個報告內容強調了許多俄烏戰爭的經驗,但俄烏戰爭有一部分經驗,今天並沒有包含在內,也就是烏克蘭對在黑海跟克里米亞所有俄國軍艦攻擊的都是無人艇,並非無人機,這個在下次的時候可以把它融入,因為現在無人趨勢發展的,我們講autonomous,自主性的,包括UAV、USV、UUV,空中、水面、水下都是無人,而不只僅限於無人機。剛才也有委員提到無人機的配比,是不是每一架飛機有更多的操作手?我向各位報告,這個不等於有人飛機的座艙比,比方講,我們有一架新的戰鬥機,希望能夠1比2、1比1.8或者1比1.5,但是在俄烏戰爭中,你所看到的那種小部隊在地面戰的消耗型無人機,它可能一個小單位編配10架無人機,2到3個操作手,為什麼?因為它把目標打掉就自毀了,是消耗型無人機,它不是比照有飛行員的座艙比,所以操作手跟飛機並非1比1.1,甚至可能是3比1、4比1,所以這個觀念要導正過來。今天我們就用這個來向各位說明,我們看到現有的5款商規無人機,也提到了自然因素,最主要就是商規無人機所有的通訊頻段全部由NCC管制,因此國防部要要求NCC提供更寬裕的軍用頻道,不然是不夠用的。在承平時期,你用商規的、用通訊頻道的,不管是用中華電信或遠傳,我們看到這個得標廠商是跟中華電信簽約,中華電信對於通訊距離的範圍,在物體特性上,就是飛機的高度加上天線高度,再乘上4.12,就等於是偵測的距離,這是一個變數,它不是一個常數。如果你要傳回即時完整的圖像,這圖像又涉及到解析度的問題,這個跟所謂4K、800萬畫素是另外一回事,因為通訊頻道的傳輸速度跟頻寬,比方解析度10公分、30公分和1公尺是完全不同的,所以這種傳輸速度也不一樣,如果我們在驗證的時候都是用單一的飛機來驗證,沒有問題,但如果你同時用4架、5架來驗證,就會發現頻率不夠用,所以這些問題就是要跟NCC強調,要求撥給軍中更大tolerance的頻寬,這個是專業論述。如果在承平時講,就是每一機代表一個門號,那你就要付錢了,我們看到俄烏戰爭中講到無人機被干擾,我們現在也說無人機具有反干擾能力,有跳頻,但是這個跳頻跟我們國軍用的Link-16完全不是相同的比例,所以Link-16是不怕干擾的,但一般國內無人機的跳頻,那個數字很容易被蓋過去,就被干擾了。另外,在承平時期,因為你本身有GPS座標,如果戰時被蓋台,自己的位置掌握不住,那你跟你共同圖像的同步比較做不出來,也不能結合你的雷達站,所以在海上看到的目標的實際方位、距離,跟送回來的影像的位置是有落差的,這個部分我們提供建議,就是強調商規軍用無人機在承平時期跟作戰時期的運用限制因素,NCC要放寬我們的頻道需求,你手頭要掌握更多的頻寬,而不是說一架飛機一個門號,有3,000架飛機就有3,000個門號,這是承受不起的。後面我們看一下俄烏戰爭期間,當然是用SpaceX,它要支付每個終端2,500美元的月費,英國供應商提供收購的終端機是1,300個Starlink,但是烏克蘭的軍隊、醫院、企業所有的通訊用了4萬2,000個末端,所以它說要它1個月提供800萬美元。今天我們的NCC可能跟英國的OneWeb簽了約,但是簽約裡面包含多少個終端跟用戶點,我們不知道,就算它的錢只是Starlink的一半,你是按月、你是機動台,定點的台便宜機動台是10倍,所以這些東西在使用端,大家要先掌握到,就是看起來它是消耗型,可以減少國軍人員的耗損,我講的特別是這種近岸、近距離的、消耗型的,但是費用不是載具的費用高,而是使用費用,未來如果你要用低軌衛星鏈路,或者是用我們商用國內的,不管是中華、遠傳,各種要透過天線微波轉代的,如果這些天線跑掉了、失效了,那你的作業距離就會很快地縮短,所以這個是我們要注意的,這個部分一定要請國防部去跟NCC講,國軍需要的頻寬要擴大,要有預量的tolerance,你不能把承平時期想像的正常,變成戰時的有效運用,它確實可以減少人員的損失,但是在使用成本上,載具、無人機的成本不高,但是因為你要掛頻道,要分享你這個頻寬,你要買那麼多門號,這個錢要預應,就是要編列進去。這個就是自動化跟人文,未來所謂的迴路設計,剛才有提到要把AI導入,這種AI導入通常是在大型、聯戰的無人機上,它有決策,但是這裡面就產生了一個作戰準則跟ROE了,就是哪些東西是指揮官授權?哪些東西要回饋、要變更目標、要人?我們講 man in the loop、man on the loop,小型無人機、消耗型對單一目標,看到確認就撞它、擊毀了,man out of loop,這些東西在準則教範要律定清楚。另外,剛才有委員在問你的訓練中心如何,我們做一個建言,就是假設你營級部隊能夠編配有2種到3種不同的無人機,我們建議做一個實驗編裝,用一個排級單位在直屬營底下,它有3種飛機,我們訓練的結果,這個是可以協助減少很多的不合,不要每個人都去試,用實驗編裝的方式。6個月、1年之內得出的結果,修正準則教範,再加上你裝備的編配比。最後,如果一個比方講一個單獨的操作單位有3種無人機、有15架,我們合格的操作手有多少?真正這種聯戰型的大型無人機,要結合國軍完整的指管,它甚至是1架飛機起飛有3個人、4個人坐在操作室裡面,還要結合我們現有完整的指管系統,這個跟這個不能一概而論。這個是魚叉跟美國先進的海麻雀飛彈,它在末端就是有一種man in the loop的概念,不是全自動,現在最主要是飛行的控制能力、載台的功能、圖像傳遞的效能,這個我想提醒我們聯三在協調過程中,尤其是配合廠商提供論述要講得清楚。軍用無人機的研製,中科院我們是支持的,中型民用無人機可進行遠距離的情監偵,這個整合就是剛剛講的通訊頻寬、抗干擾的能力,這個我們共同來努力。而小型無人機,如果只是空拍,不是即偵即打的話比較單純,但是即偵即打的就涉及到你的精準度、會不會誤判、授權的原因,所以商用的小型無人機,我建議在法規上對即偵即打的定義要強調清楚,因為如果誤判、錯判的話,像烏克蘭打城鎮之間30公里,都是在丘陵、在樹林去打俄國的,但如果是城鎮戰,對目標的判斷就非常嚴苛,所以這個在系統裡面有些權責上就必須man in the loop,而不是完全授權。最後的建議是,我們對於美國提供大型的MQ-9B,因為這個是非常重要的,當然要整合到我們國軍的整體運用裡面,關鍵在於它的料配件是完全要送到美國去修,也不做技轉,因此未來大型無人機,我們還是建議中科院要扮演更大的角色,這個一定要自己建立。這4架飛機會帶給我們一些新的運用觀念,也可以用逆向工程思考的方法,將中科院已經有的中型無人機做性能提升。當然我們也感謝美方長期的支持,但是最後我所要強調的,我們真正無人系統的關鍵還是在於中科院,民間的廠商能提供部分的協作,減少我們的研發時間,對此我們是肯定,但是在使用單位,最後就是跟NCC特別要求要提供足夠的頻寬,而不是以平常買個手機門號的方式就說沒有關係,我可以充分使用,這個依靠度如果不是50%或甚至是30%的可靠,那你的使用機率就降低了。本席以上建議提供我們作戰單位、運用單位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