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宜瑾:主委好。我想 AI 已經成為這個世代不可忽略的關鍵詞,卓榮泰院長也有說過,台灣 應該進入主權 AI 的時代,讓台灣的人民可以感受到生活在智慧科技島。在主權 AI 這個詞彙的 理解上,本席認為 AI 在工具上要具有防禦力,所以要有主權意識。主委認為主權 AI 要有什麼 樣的條件,可不可以簡單回答?
林委員宜瑾:好,我想 AI 的應用不可或缺的應該就是管制的問題,我看了幾個部會下半年度的預 算書,搜尋關鍵字後發現,投入 AI 應用的有幾個部會,如圖所示至少有 12 個以上,在這麼多 部會都會投入人工智慧應用的計畫下,所以儘速有一部完整的 AI 基本法來框架規範 AI 的使用 ,我想接下來的立法相當的關鍵。我們看到國科會其實已經結束人工智慧基本法的預告,也蒐 集了不少意見,可是其中有不少的民間團體都認為這部草案應該要有更多個資上的人權保障, 可以有請求防止權利侵害的條文。但是就我的理解,這部基本法不是作用法……
林委員宜瑾:如果外國的 AI 使用不符合這部草案的原則,比如跟國科會草案的第三條任何一點有 牴觸的話,或許涉及侵權,或許涉及其他法律責任的時候,請教主委,這部基本法的效力界限 到底應該在哪裡、到哪邊?你懂我的意思嗎?
吳主任委員誠文:這部分如果他的業務有牽涉到我們國內國民的話,應該都會同樣要受到約束的。
林委員宜瑾:都有法律責任?
吳主任委員誠文:應該都是要。
林委員宜瑾:OK,好。AI 固然具很大的便利,我想這也是一個雙面刃,所以我請國科會務必要儘 速跟各個相關的部會,就如同您剛剛說要討論這些子法、作用法的訂定,讓各層面的 AI 使用進 入風險的升級,然後分級,還有納入管制,我想這才是最需要的。是不是可以請國科會儘速將 您目前預計怎麼樣協調,就剛剛你說的各部會認養、認領 AI 作用法這些相關的法令,做一些書 面報告給我,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