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秉叡:我瞭解美國的定義,只要你的原料、半成品有 35%是從中國來的,他就認為這是中 國的產品,問題是台灣本身對於台灣製造的定義是這樣的,無論原料從哪裡來,只要在台灣加 值超過 35%就認為這是 Made in Taiwan,那你不覺得這中間有一點衝突嗎?我舉一個例子,當然 這個例子是比較極端,如果我的原料跟零件 50%從中國來,在台灣製造,加值 50%,然後這個 產品出口到美國,在美國的定義,這是中國的產品,但台灣本身的定義,這個是 Made in Taiwan ,所以這正好就進入了美國說的台灣就是在幫中國洗產地嘛!所以關於美國對於中國製造,以 及台灣對台灣製造非中國製造,這中間的定義要如何調和,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課題,不知 道你有什麼看法?
莊部長翠雲:另外還有一個,原產地在進口的時候是由進口國的海關來認定,所以他們進口有他們 相關的一些規定,在我們這邊的部分,我們經濟部會跟美方去談之外,還有一個就是有一個預 審機制;也就是我們這邊的出口廠商可以向美方海關申請預審,也就是說我們這邊出口 MIT 的 標示是不是符合你這邊的、符合他們可以認定這個是台灣是原產地,這個是預審機制。
吳委員秉叡:那就是進入個案的認定。
莊部長翠雲:對,進入個案的認定。
吳委員秉叡:部長,你這個講法在委員會都談過了,但是我不能夠滿意的地方在哪裡呢?你這個就 是……我就舉一個例子,假設我是一個遵守台灣法令的廠商,我在台灣的加值就超過 50%,所 以依照我的定義,完全依照法令來,我就是 Made in Taiwan。
莊部長翠雲:是啊!
吳委員秉叡:假設我這個 Made in Taiwan 的產品出口到美國去,但美國國家的定義對全世界是一樣 的,他認為你這個是中國的產品,這不就是我剛剛講的,正好落入被確切認定台灣在幫中國洗 產地嗎?你說預審、個案,那個是要繳多少稅金的問題啊!我現在是跟你講這個定義,如果我 們跟美國之間的定義是有這麼大的差距的話,我們很容易落入這樣子一個情境、這樣一個狀況 。
吳委員秉叡:所以有可能一個台灣的廠商做一樣的東西,原料來源一樣,出口的對象如果不是美國 ,就是 Made in Taiwan,但出口的對象如果是美國的話,就變成 Made in China!那請問我們如何 在國際之間建立台灣 Made in Taiwan-MIT?我們要打品牌,要讓人家知道我們是高價值的產品啊 !我跟你說,我一再講川普總統就是要改變這個貿易規則。你一直跟我講,世界的貿易規則就 是 35%的加值就可以算那一國的產品,但你沒有辦法拿這個標準去要求美國啊!所以我現在是 問你,美國跟這中間的落差、跟台灣中間的落差,如果不趕快調整的話,我覺得台灣很危險欸 !台灣有可能 7 月就被美國說就是在幫中國洗產地,所以要把我們的關稅加到百分之一百二十 幾,如果發生這樣的狀況的話,你要怎麼樣?政府要垮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