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委員孟楷:因為這個是一連串我們應該要思考的,我相信應該也有國外的案例,甚至我們也查到 美國的案例,美國法庭上面在做出庭陳述的時候,他就讓被槍殺身亡者,運用 AI 還原讓他在法 庭上面做意見陳述,當然講的內容,可能他生前有講過這樣的概念,但是不是他當下之後還會 講這樣的內容不得而知,因為他人已經離開了。可是這樣子的一個案例,未來會不會在台灣發 生?
葉次長寧:這是證據力的問題,在談刑事訴訟法。
洪委員孟楷:對不對?還有本席之前也提過,譬如像現在也有很多的新聞畫面,之前有一個新聞是 用 AI 合成或虛擬地震的影片,NCC 也開罰,但現在也有很多新聞是沒有拍到的畫面他用 AI 影 片去生成,那是不是應該要加註警語,以及要怎麼樣加註警語讓民眾知道這一段是 AI 生成影片 、哪一段是真的採訪影片?這一些可能是我們已經都接受到了,但是法令還沒有跟上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