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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資料來源
本市救護人員出勤遇當事人或家屬拒絕送醫情形,2024年達3萬3,600多件。市府預告修正「新北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準則」第二十六條之一,明定三類可強制送醫情況,立意良善,然現行基層救護人力不足,且執行強制送醫恐增加工作困難及法律風險。建請市府制定完善配套措施,並提供必要之法律保障措施,以保障救護人員執勤安全與權益。
當確認其傷病情況顯不合理,疑有遭虐待或暴力脅迫情形,有強制送醫必要性,本府社會局接獲通報,將指派社工進行面訪,才會實際執行,且執行時將請警察機關協助維護現場秩序及各相關人員人身安全,並不會增加救護人員工作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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