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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資料來源
一、全民運動館設置規定:1.人口數達7萬人以上,或人口密度達每平方公里800人之行政區,並擇定交通位置便利之基地設置。2.鄰近2~3個行政區,加總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可合併提出申請,並決定設置之行政區。3.以轄內未設有國民運動中心或大型綜合體育館(委外經營提供民眾使用)之行政區為優先。 二、符合設置全民運動館之行政區建議表:台中有東區、西區、大甲區、清水區、沙鹿區、大雅區、烏日區、龍井區。綜觀整個海線,不僅沒有一個國民運動中心,連「沙鹿、龍井、大甲」符合設置全民運動場館,卻沒有施作。 三、政府應該照顧全體市民權益,編列預算儘快規劃。
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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