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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5
資料來源
一、舉凡道路轉角處10公尺內影響往來車輛轉向與視距,導致擦撞事故,為保障安全而禁止停車之規定。 二、同理,行道樹種植於道路轉角處或車道出入口前後若干公尺,隨樹木長年成長及枝葉茂盛,有影響行車視線之可能,請台中市政府修正本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之種植及移植規範。 三、另種植樹叢及行道樹不僅修剪並無規定及規範,樹木茂盛影響交通安全也讓權責單位基層同仁增加業務量。
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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