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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資料來源
為落實社會福利政策,擴大舊衣回收管道,市政府環保局112年提出「台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開放社會福利團體於道路或人行道設置舊衣回收箱,方便民眾不用四處找地方回收舊衣。本案業經議會三讀通過並且完成公告,環保局也配合擬定「台中市舊衣回收設施設置管理草案」,但是拖延至今無法上路實施,引起弱勢團體不滿,四處陳情。目前台北、台南等縣市已開放弱勢團體申請,全面實施,其中台北市去年度回收舊衣3,161噸,創造2,166萬元收益,每回收1件舊衣減少約4.2公斤碳排放量及省下約2,500公升水量,具體配合推廣淨零碳排放政策,台中市應比照辦理。建請邀集相關機關及社福團體進行協調說明,並選定部分行政區先行試辦,同時依原先規劃方案,得在道路、公園及兩米以上人行道設置舊衣回收箱,並在取得里長辦公處及地方共識,後續交由環保局觀察評估實施成效,以符合垃圾分類去化及社福團體期待。
請市政府研議辦理,並邀集社福團體及里長研商。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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