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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16
資料來源
一、根據多起社會事件,包括曾有性侵前科之教職人員重返教育體系 、曾涉虐待兒童案件之不適任教職員重返校園等,顯示目前對兒少相關工作者的資格審查機制無法有效杜絕高風險人員。 二、此制度已在澳洲行之有年,具備以下優點: 1.所有與 18 歲以下兒少接觸之職位皆須持有經背景查核核發之工作證。 2.由政府統一平台管理背景審查、即時更新及查詢,簡化機構聘僱流程。 3.持證人須完成兒童安全訓練並定期複訓,建立正向從業文化與倫理標準。 4.雇主若未查驗,或僱用無證人員,將依法處罰,確保雇主與工作者雙重責任。 5.該制度相較公開性罪犯資料更能兼顧更生人權與兒少安全。 三、此制度可修補現行制度之漏洞,包括:良民證未記錄緩刑資訊 、不適任名單範圍與流通不足、以及其他教學場域 (如畫室、才藝班、營隊、志工、共學團體等監管真空。四、該制度除可強化預防性保護、降低兒少遭害機率,也有助提升社會對政府制度的信任,降低後端社福與司法成本 。
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照審查意見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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