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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2
資料來源
一、港口滯洪池區中,部分坡面土基流失嚴重,似有影響本區道路或坡面安全狀況。
二、本案件依民眾陳情案件,如附件圖示,某些土方疑似大雨沖刷,導致崩塌情況發生,為維護其安全性,請市府儘速處理。
三、另本滯洪池內土方長期缺水,已被植物長期生長,嚴重影響集水區的納水容量,應即刻安排清淤,維持滯洪池納水功能。
函送市府研辦。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安定區港口滯洪池區内道路旁土方崩塌,為避免破損坡面擴大,應儘速確認其損害情況,進行修復,並應儘速清淤,維持滯洪池納水功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安定區港口(灣港)滯洪池係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以下簡稱六河分署)辦理,其池體尚在工程保固期間內,業經水利局於114年5月26日邀集六河分署及工程保固廠商至現場勘察釐清,後續六河分署保固廠商已於114年6月3日針對雨水沖蝕部分修護完成。
二、本府水利局針對安定區港口滯洪池環境維護頻率採非汛期每2個月1次,汛期間每個月1次,進行除草等維護工作;倘有異常事件或情形(如鋒面大雨、颱風等)使池體有大量雜物、垃圾,將另行派工處理。
三、另針對池體淤積情形定期巡檢,並配合水利建造物年檢、不定期檢查作業,以掌握蓄洪量能。經本(114)年度檢查,尚未達影響蓄洪容量之警戒情形,故尚無清淤計畫,後續本府水利局亦將加強巡視及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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