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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資料來源
連署人/李中岑、陳秋萍、杜素吟、陳怡珍、蔡育輝、周麗津、鄭佳欣、尤榮智、蔡淑惠、吳禹寰、李偉智、蔡宗豪、李宗霖、陳皇宇
連署人/李中岑、陳秋萍、杜素吟、陳怡珍、蔡育輝、周麗津、鄭佳欣、尤榮智、蔡淑惠、吳禹寰、李偉智、蔡宗豪、李宗霖、陳皇宇
一、按遊蕩動物衍生問題日趨嚴重,人/犬(包含貓及其他遊蕩動物,以下略稱)衝突頻傳。而關於率爾聲稱零安樂卻未妥備源頭管理(如寵物繁殖買賣)、飼養登記、收容管理、TNVR/TNR、路殺殯葬處理(含用地)等配套。復以未深思下之餵養善意惻隱之心等因素,造成人犬爭議不斷、且亦影響原生動物生存壓力,加劇治理成本提高。
二、觀察整體治理之軟硬體作為,其中「街頭餵養」實為關鍵節點。建請市府應儘速對於「餵養者」、「餵養地」制訂治理對策:
(一)建請制訂餵養地點治理作為
1、建請依據生物領域性、群體規模及地方(區里/社區)同意意見後審定可投食餵養地點。
2、律定各餵食點之投食時間、投餵方式(如未見犬貓時不得預先投放)、餵食食料、清理與更換方式。
3、固定且集中投餵點,除能滿足民眾外溢之惻隱善念外,並能確切免生環境污染與疾病蔓延疑慮,且便於觀察投放點動物群族規模與健康狀態,必要時得捕捉追蹤進行治療或結紮,控制規模數量。
(二)建請制訂餵養者治理作為
1、建請整備完整生命教育與健康管理、生物治理與觀察等專業課程,於實施訓練及格並經考試通過後發給可從事遊蕩動物餵食資格,並應定期返訓維持適格身分。
2、提供經認證之投食者足以明確辨識之外觀(標章、證件、衣貌服著),並提供基礎保障性待遇(保險、食料補助、油料補助)。
3、投餵者可執行投餵點應事先登記確認(即設立「責任區」),並應對其責任投餵點之生物群為定期觀察報告,紀錄投餵點種群規模數量與健康狀況,必要時通知主管機關進行捕捉或健康維持。對於責任投餵點之人犬衝突亦應參與協處,並需配合責任區生命教育推廣活動進行生命教育計畫。
(三)建請針對前述政策方向實踐督促規定:未依前述治理作為者,應即予勸導及裁罰,以儆效尤,確保治理政策推展。
三、建請市府按前述(包含但不限於)原則,儘速研議遊蕩動物餵食相關管理制度,降低市民或社區安全衛生疑慮,同時確保遊蕩動物健康與族群管理可能,平衡本市友善動物策略方向。並在前述法規性條例執行前,以行政政策方式先行完備各配套作為,整飭本市遊蕩動物治理作為。
照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議遊蕩動物餵食相關管理制度,降低市民或社區安全衛生疑慮,同時確保遊蕩動物健康與族群管理可能,平衡本市友善動物策略方向。」案,敬答覆如下:
一、 針對流浪動物餵食管理,本市於 110-111 年度透過補助動保協會辦理乾淨餵養講習,輔導愛心人士了解正確餵養規範,惟因愛心人士將歷年發放之講習授課證明公約卡充當市府核發之餵養許可證,主張經本市授權餵養,引起多方爭議及反彈,農業部亦於 112 年 8 月 14 日正式函文說明人為食源供應極易使犬隻群聚衍生並增加人犬或野生動物保育衝突問題,不鼓勵任何餵養動物行為,本市經評估後即不再續辦乾淨餵養講習。
二、 鑒於目前動物保護法並無可禁止餵養流浪動物之規定,中央農業部亦說明不鼓勵任何餵養動物行為,為避免加劇民眾反對聲浪,有關律定及認證補助餵養行為仍有待進一步評估。
三、 本局動物防疫保護處將持續就個案輔導愛心人士正確餵養觀念,並配合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減少髒亂餵養情事,同時加強與人犬衝突熱點之屬地管理單位橫向聯繫,建議權責單位本業管法規限制餵養行為,共同解決流浪動物問題。
四、 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連署人/李中岑、陳秋萍、杜素吟、陳怡珍、蔡育輝、周麗津、鄭佳欣、尤榮智、蔡淑惠、吳禹寰、李偉智、蔡宗豪、李宗霖、陳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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