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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資料來源
一、為解決永明街一帶積淹水情形,水利局評估永華路雨水箱涵改善工程,需將既有箱涵改建為雙孔箱涵,惟考量永華路為雙向單線道路,路幅較狹窄、管線眾多且所需經費龐大,該方案恐不易執行。
二、建議水利局另尋公有土地,評估以在地滯洪方式降低洪峰流量以減輕下游排水負擔,解決永明街積淹水問題,建議可利用永華路及永平街口「永康公兒4-5綠地」設置滯洪池,應為更可行之方案。
照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為解決中山北路與永明街口積淹水問題,建議水利局尋找公有土地設置滯洪池」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案淹水區域位於大灣排水 DA 幹線上游集水區,現況因永華路上 DA幹線斷面不足,以致上游有溢淹情形。本局已有依規畫報告改善方案持續向國土管理署爭取經費改善 DA 幹線下水道,惟現況永華路路幅狹窄且管線眾多,施工窒礙難行。
二、 經調查,永華路與永平街口現有公兒 4-5 公園用地,並套疊都市計畫街廓圖,現況有約 2500 平方公尺土地可供施作地下滯洪池。並經初步計算結果,地下滯洪池設置後,約可提供滯洪量 6000 立方公尺,並將永平街以上集水區 5 年重現期洪峰流量由 2.68cms 降低至0.68cms,改善效益達 75%。上游洪峰流量削減後,可順利通過下游既設雨水下水道,以改善現況因下水道斷面不足而使上游溢淹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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