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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2
資料來源
一、進入國中階段能透過考取體育班等方式,跨越學區制限制,但國小階段並無設置特色班招生制度,因此家長僅能透過異地工作、在地置產等方式讓學生合法進到該校就讀,以讓學童能夠參與其興趣或未來志向,例如國小棒球校隊、管樂音樂班並不是全學區都有設置,讓有志向學習的學童無法主動參與。
二、建請市府設置國小特色課程、班隊招生辦法,用以正式招生有興趣之學童,如同資優班招生管道,讓國小學童能根據自己志向考取對應課程班級,不因受到學區限制而斷送學習機會;特色班開啟獨立招生亦能平衡城鄉特色課程教學等發展。
三、也請訂定相對應考核制度,避免讓有心人士濫用制度,排擠真正想參與特色班隊的學童。
照案通過。
照審查意見通過。
本府就「114年度學區制執行,建請市府研擬國小特色班招生辦法,以因應國小學童適性發展所需,並平衡城鄉校園特色課程、校園發展」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落實就近入學、教育均質化之政策目標,本市自114學年度全面實施學區制,國小階段原則上依學區入學。本局亦重視多元就學需求,已提供相關配套措施,以兼顧家長便利性與教育公平原則。
二、本市國小階段亦有設置體育班、美術班、音樂班及舞蹈班等藝才班,提供具相關興趣與才能之國小學童通過申請與甄選後,得不受學區限制入學就讀。
三、又國小階段依學區制就近入學之學生,透過入學後參與學校所開辦相關社團,亦能提供學童更多元適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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